能源政策 選項與想像    杜紫宸   中國時報 2008.06.05

四日貴版刊出林正修先生投書,對紫宸於二日發表
節能之創意建言,做出讚許,但也提出可行性質疑。如此理性之公共政策討論,代表台灣已逐漸進入成熟民主,殊為可喜。 

石化鋼鐵
工業台灣經濟發展底層之根基,從日德法中韓等五國經濟發展過程,可以清楚地理解為何此一區塊係台灣無法放棄之選項。唯面對中韓兩國規模競爭,原先的鄰近對手,早已在過去十年內有計畫擴建三倍以上之產能,其上游壟斷議價能力與下游牽引作用,可能讓台灣之基礎工業在廿年內完全喪失國際競爭地位,其經濟影響,足讓台灣降低五千美元以上之平均國民所得,全民吃苦。 
根據OECD統計,全球四百座核能發電廠,提供電力占全球能源供給百分之十六,對二氧化碳減量做出百分之八之額外貢獻。核電當然因國情之不同,係各國之自由選項。人口與製造業比例較低之國家,如挪威及奧地利,決定不使用核能;但世界主要工業經濟國家:美日法德英及瑞典,最近均繼續擴建核電廠。鄰近韓國,上周宣布增建五座核能電廠,中國更在國際原能總署的同意下,未來廿年規畫興建三十座核電設施。 

是否使用核電的決策關鍵,在於「兩害相權取其輕」。台灣若將原先三座核電廠預留地增建
安全與發電效率較高之新型機組,再俟新組併聯發電後,將除役之機組更新,如此,核電供應將提升至百分之三十(約與美國今日相同),將為台灣建立廉價之基載發電結構,每年節省千億購煤購油成本。 

林文中質疑為何以政府預算,補貼民間或商家換裝電表、省電裝置及馬達。試想社會廿年緩步漸進的環保代價,政府僅花數百億即可解決,何樂而不為?環保減碳今日已非完全私領域之事務,以公務經費加速達成,其正當性殆無疑慮。

林文中提到制度面之構想,令人鼓舞。筆者狗尾續貂,再提出三項思考選項:
一、滿街大型霓虹燈及商業廣告照明,既影響市容美觀更非公益必要,可考慮課徵高稅率或大幅提高其用電價格,還給市民一個乾淨的城市。
二、私用小汽車係運輸系統中最耗能且不環保之工具,並占據大量之都市道路及停車面積,新加坡早在三十年前即課徵高額購車許可規費。台灣所應提倡者,並非「大車換小車」(因為不會減少私用車輛數目),除應仿效多數歐洲國家,逐步課徵能源稅,落實使用者加倍付費外,更應提倡「小車換大車」運動,鼓勵軍公教及一般民眾,多多使用高鐵、公車及捷運,鼓勵同事鄰居安全共乘。
三、恢復實施夏令節約時間,此制度在歐美先進國家實施近百年,初期必然造成國民不便,但約可節省千分之三全國能源消耗,勿以善小而不為。 

(作者為工研院
產業經濟與趨勢研究中心主任)

文章出處: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806050015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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