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作者:林柏儀   立報 2008-07-27

在上一次的高教政策的迷思系列之一中,我們討論到應當是讓「高教公共化」,增加「公共補貼」,或者以「辦學好壞」來有限地「調整補貼」(而採低學費、或無學費政策),都會比以「辦學好壞」決定「學費調整與否」(很可能導致高學費,以及促成「教育私有化」)來得更好。

但是,前述我倡議的這種「公共化、低學費」政策,卻被部份人士指稱為「有違社會正義」的政策。相對地,他們提出了一種「漲學費才合乎社會正義」的說法,而甚至批評公共化、高補貼的高教政策將強化「階級再製」、有違「資源重分配」的原則。我認為,這些說法雖然探究到了「社會正義」的核心問題,但其提出的概念有其偏誤和不足,卻又一定地影響了公眾的思想與討論,值得我們和「反高學費運動」支持者一齊積極面對。

解析「漲學費才合乎社會正義」論

「漲學費才合乎社會正義」論主要的論述主要包含了兩個邏輯:

第一、補助高等教育的錢來自於「全民」的稅金,但有機會受高等教育的人只是「一部分」的人而已(根據內政部統計,儘管到現在,20歲到24歲的人口中,也僅有45%的人取得大學畢業的教育程度而已;也就是大約只有半數的學齡人口能接受高等教育),他們認為,用「全民」的稅金補貼「一部分」人的高教經費,是不合理的,特別是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未來往往相對「高收入」,還不讓他們支付「合理的教育成本」(也就是「高學費」),是有違社會公平的。

第二、除此之外,他們指出目前台灣的教育資源在「學校之間」也是不平等的分配。在台灣,只有3成的大學生是就讀公立大學,這些「公校生」享受好的教育資源、卻只需負擔低學費,而且普遍來說這些人的家庭社經背景都較好;而另外的7成大學生是「私校生」,幾乎沒取得公共補貼,整體資源較不足,卻得要負擔高學費,卻多半來自社經地位較差的家庭。他們指出,這是一種公共資源的「反向補貼」,有違社會公平,所以,特別是公立大學應當調漲學費,讓社經地位較佳的學生負擔較高的成本。

這兩個論述過去從部份自由主義的經濟學者(可參閱台大經濟系吳聰敏、駱明慶教授等人的相關論文)開始流傳,而在今年6月台大校長李嗣涔對「台大是否要調漲學費」的發言中引爆。李嗣涔公開說到:「台大學生享受一流教育資源,且平均來自社經地位較佳的家庭,如果不漲學費根本是『不公不義』!」一時之間,「漲學費才合乎社會正義」正式成為了「高學費政策」的主要支持論述。自此我們時常觀察到一種「不該用全民的錢補助『少數人』、特別是『有錢人』,而應該對他們採取『使用者付費』的邏輯」,影響公共意見,來反對對高等教育的公共補貼,使「公共化」更加無法排上公眾支持的改革議程。

什麼才是合乎「社會正義」的高教政策?

「漲學費才合乎社會正義」論並非完全沒有道理,部份回應僅以「教育不是商品,不該市場化」為由反駁,可能不足以清晰說明問題所在。容我在此試著一一分析辯論,究竟什麼才是合乎「社會正義」的高教政策?

「漲學費才合乎社會正義」論說到:「公立的高等教育」多半由「高社經地位者」取得,而且未來多半收入較高,所以低學費政策的教育補貼有違社會正義,應當讓公校學生依「使用者付費」邏輯多付費,才是合理的「重分配政策」。但是,我的反問是:為什麼不是採取「普遍公共化的低學費高教體系」,讓高等教育的進入門檻與「財務能力」脫勾,頂多與「學術能力」相連,而在未來「稅收」上,再採取強化的「累進稅制」,向富有的人多課稅、作為窮人的社會福利及整體的教育支援,以達成更好的「重分配」效果?我認為,這種透過「稅收重分配」的作法,與「使用者付費」比較起來,效果更好、而且能避免其可能的壞處,這些理由包括:

第一、有機會接受(公立)高等教育的人們,雖然的確「平均」社經地位與未來收入都較高,但並非代表「每個人」社經地位與未來收入都較高。站在「劫富濟貧」的重分配角度來看,依「實際所得」課稅的「稅收重分配」模式,必然效果比依「平均未來所得」收取不同學費的「使用者付費」模式來得好,也來得準確,避免「辛苦考上台大的窮學生」(但又還沒窮到符合減免學費的標準),必須因為反映成本的「高學費」而讀不起。

第二、雖然公共化的高教政策是用「稅收」來支付「部份人」才享受得到的高教資源。但「稅收」不一定是要如其表面的來自「全民」。實際上,只要進行積極重分配的稅改,例如更強化「累進稅制」,稅收過程的本身就是一個重分配(有錢的人多繳稅、沒錢的人甚至可退稅)的過程,而拿「有錢人的稅金」來辦高等教育。

第三、在現實經驗中,「使用者付費」模式搭配的實際上不是「劫富濟貧」、並非透過收高學費來設立更多弱勢獎助學金的重分配政策;相反地,「使用者付費」背後隱藏的往往是「教育私有化」:透過增加來自私人的學費收入,而減少公部門過去挹注的教育資源。這在台灣過去十多年來的「調漲學費」經驗中可為例證:儘管公立學校十多年來調漲了將近一倍的學費,但公部門對其補貼卻逐年減少,導致平均每生能取得的教育資源反而減少,弱勢學生的獎助學金也未有任何明顯增加。

第四、「使用者付費」模式透過「反映成本」導致的「高學費狀況」,將會使得學生求取學問上必須緊扣「成本效益考量」,進而將導致「學習功利化」:僅求取未來能賺錢、能「回本」的應用學問,而放棄調符合整體利益或個人實現的基礎科學。這樣的發展將扭曲了學術的本質、影響了知識內容發展,使得能讓全人類邁向解放、但無法讓個人獲利的激進批判社會研究在高等教育中更不可能存續,或根本沒人要學了。這樣的情況,高等教育將不只在「資源分配」上無法合乎「社會正義」,將連其「教育內容」也將更偏向社會上的優勢階級(教出得起高學費的人偏好的高文化知識、排擠弱勢文化知識)與資產階級(教出合乎資方需求的勞動力、去除批判資本主義的知識),大學將成為鞏固「社會不正義」的堡壘所在,完全成為「再生產」的工具。

我相信,這些扭曲的狀況並非重視「社會正義」的「漲學費才合乎社會正義」論者,所衷心期望的。倘若我們的分析是正確的,那麼我們應當做的是支持「公共化、低學費的高教政策」,在這基礎上推動一切不論是在「資源分配」或是在「教育內容」上能合乎與邁向「社會正義」的教育政策改革,而小心「使用者付費」邏輯所可能潛在的危機。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

出處: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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