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97年度社區教育學習體系輔導計畫,雲林縣政府與雲科大輔導團隊共同參與,12月18~19日教育部在台大推廣中心所舉辦的期末會議,這是辛苦了年即將結束本年度計畫的共同報告,有別於其他部門的開會形式,就是教育部社教司要求此次的主報告人非計劃的主持人,而是縣府教育處的主辦單位,且多數為教育處課長級長官進行該縣內之社教工作執行情況;對此,相當敬佩教育部對這計畫的重視,因為他們希望社教的工作不只是用計畫案的方式在操作,而是促使各縣市重視此部分,執行的輔導單位並非只是承包與下屬關係,而是合作夥伴的關係,共同為各鄉鎮的社區學習等工作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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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多半是由經營數年且較資深的團隊先行報告,透過這樣的共同學習機會,可以從別人的經驗中學習更多並且避免容易犯的錯誤;藉此交流的機會,發現各縣市正在努力開創出不同的社教花朵;例如,苗栗縣強調在地知識的資料庫建構,並致力推展學習智慧卡的發行,藉此達到民眾想用、團體會用、專家學者樂用,以及政府機關要用的學習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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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經營三年社區教育學習體系的嘉義縣,強項則是透過學習評估問卷的基礎,發展並提供經費給學習中心自行開設課程,透過學術調查的立基點,強化民眾的學習培訓;還有需多的縣市相當重視社大的學習資源並與其結合,這部分也值得未來雲林縣可以學習的方式與管道,不過,如何尋找出屬於雲林社區學習的風格與體系建構,實非一朝一夕的工作,尤其是社會資源普遍較低的雲林縣,如何在有限的社區資源創造出更多的學習想像與機會,有待時間、人力與社區資源調查的基礎累積。

會議的第二天,第一棒就是全國模範的屏東縣社育團隊報告,主要是由屏東縣教育處處長、承辦人員及藍色東港溪協會的麗樺共同報告,早已耳聞屏東團隊的成果輝煌,尤其是公私部門的協力與合作密切,更是令人好生羨慕,因為公部門對於社區教育有理念與想法,尤其是願意投入各部門資源及補助經費,這對社區學習的理念與教育推展是相當大的助益;因此我都戲稱屏東的經驗是屬於「上下其手、內外結合」的類型,然而,與屏東縣團隊形成強烈對比的案例是宜蘭案例;宜蘭的情況正好相反,是公部門比較弱勢、被動配合,不過,慶幸宜蘭的民間組織能力與實力夠強,並且致力於在地的工藝文化傳承與發揚-百工教室,我想這也是學習的另一種體系建構樣態,雖然比別人更加辛苦,但是卻仍願意將此學習資源落實在社區中,這是宜蘭之福、也是台灣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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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等到雲林縣的我們上場,因為雲林縣是第一次參與此計畫執行,而擔任此次報告者,是一早從雲林趕來的教育處沈武吉科長及黃世輝老師;長久以來,社教科的沈科長本對於縣內的社區教育就相當重視,所以,此次教育部要求各縣的教育單位需派員參與,沈科長就相當熱忱協助並提供社大的課程資源,共同致力於推動雲林的社區教育工作;加上計畫主持人-黃世輝老師長期致力於社區營造工作,並且致力於社區的經營與培力部分。透過此次計畫,雲林縣除了基礎的學習評估調查、座談會及訪談調查之外,更透過鄉鎮走透透的機會,了解社區的學習樣態與習性,基本上今年是第一年,所以,紮根與磨合的接觸是避免不了的,此外,化被動為主動是本計畫另一特色,就是透過鄉鎮公所來舉辦說明與座談會,對內廣邀社區、社團、學校與公部門共同參與,對外,則是邀請社區大學、社造中心、社區數位輔導單位;甚至是文建會及縣內終委會的委員們共同參與,首先達到資源交流、互通的目的,之後,再拉入鄉公所的社教單位共同來做進階的合作,例如;課程開設、社教議題討論、資源互動等等;進而達到推動各鄉鎮成立「鄉鎮級社區教育推動小組」,落實社區教育的在地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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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團隊報告後,就由各位委員們提供建議,對於雲林部分,陳松根委員提出另一種不同的思維,他知道雲林團隊在縣府與社造經驗豐富的黃世輝老師帶領下,較能夠進入與思考出屬於在地社區教育體系之架構;但卻也建議避免過度菁英意識的模式,例如;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容易以自我思維為中心,並研議出一套認為可行性的解決方案與操作策略,此類型比較像社區營造在操作的模式,然而,社區教育並非造就出一蹴可及的成果,有時反倒是透過人的細膩接觸、理性思維,慢慢建構出屬於各縣內社區教育的樣態,簡言之,就是需要更環扣住社區的力量,而非外來的力量影響,並引導出社區的學習體系,最終的目的莫過於公民意識與公民社會的養成。另外,蔡秀美委員也建議,人才培訓及公部門協力是本計畫另一個核心理念,還有資源的結合部分都是相當重要的;另外,還有委員們建議社區教育計畫是可以與不同社區教育計畫合作,例如社區營造、數位落差及社會福利等面向工作,但不能僅只是搭順風的形式,而做表象的紀錄,這樣就辜負了中央的美意、犧牲了民眾的學習機會,這點也是我們輔導以來,相當重視的部分,因為如何在有限的資源中,卻又能夠達到目的實在是需要好好拿捏與操作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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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會議的最後,還好我們全程參與到最後,教育部社教司的陳課長突然對與會各縣的團隊們提出一個有趣的問題,提及倘若教育部沒有經費繼續支持此計畫,各團隊將如何處理與推動縣內的社區教育學習體系工作;就此部分,雲科大團隊的回覆,是本計畫倘若要做得長久且落實於社區之中,那建構出鄉鎮級的社教平台是相當重要的,因為,各鄉鎮公所為公部門之最小單位,裡面的員工多屬公務人員,因此人事經費不成問題,問題的是如何引進更多社區人才與資源,誘發與培育公務人員對社區教育學習的概念,如此才能夠有機會落實在各鄉鎮的社區之中。然而,雲科大輔導團隊是佔在輔導與協助的角色,有別於以往縣府層級的輔助,社區教育應該更落實與貼近在與社區互動密切的鄉鎮公所單位;由點狀方式經營並串連成全縣各鄉鎮的社教體系,以上是一路經營與操作社區教育的工作以來,讓我們思考未來如何永續經營的操作方式與經營層面,提供在期末會議中與大家分享。

最後,分享陳松根委員提供的芬蘭故事;有一天,芬蘭的總理都是做公車上班的,一天他要去的地點是介在兩站的中間,因此,總理就要求公車司機可不可以讓他方便一下先下車,話說這位司機大哥非但不給總理方便,還斥責總理說:「倘若你都不守法了,那如何要求民眾遵守法律?」;不過,當人物換成了一個進駐芬蘭工作的台灣人,同樣提出跟芬蘭總理一樣的要求,希望公車司機可以行個方便,讓他在中途下車免得走更多的路;卻見公車司機和顏悅色地回答:「當然可以!為民服務、與民便利是公務人員的職責!」,這倒令台灣的朋友相當驚訝,反問司機為何你之前竟敢拒絕芬蘭總理的要求,司機回答說:「這是我們的權利與義務!當然要勇敢的說出來~」,故事若是發生在台灣,可能有心的人會解讀成:「那一定是司機與總理不同黨派啦...^^博君一笑囉!」陳老師想說的是,社區教育最終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夠讓民眾們學習到何謂權利與義務的重要性,這也是每次參加教育部的會議總是收穫良多。

委員們回覆摘要:

˙其實這個計畫需要提升實力的最根本的三大要素:理念、組織、行動,並且我深刻認為好產品是不寂寞的,重要的是各縣市是否已經找到了屬於自己的社區教育學習體系。

˙蔡秀美委員:終身學習委員會的力量應該要彰顯出來,倘若各縣市的終委會能夠建全與發揮功效,就可以結合更多元的資源、做更多的事情。

˙楊宣勤委員:
1.縣府終委會是依法有據的組織,期盼各縣市能夠重視與有效運用。
2.在經費統籌分配運用於各鄉鎮的社區教育推廣部分,可以建議各縣市
透過在地民意代表、立法委員等力量爭取更多資源引入在地社區教育工作上。

˙王本壯委員:提醒各縣及團隊群,請於元月16日之前提出結案,對於體系的建構部分,建議用行動去落實與築構出各地區的社區學習體系,並可以量化方式檢視與被看見,再透過公部門的力量連結,整合公私部門之能量推動社教工作。

˙教育部社教司陳素芬科長:社區教育學習體系在下個接段將轉型成為『深化社區教育』的計畫,將社大成立的在地知識的解放與匯集之核心觀念引入,未來計畫將會開放結合民間單位、推動組織化、與要求地方政府關照與重視社區教育的層面,期盼可以避免資源重複浪費,而真正落實社區民眾是真正的社教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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