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作者:林柏儀     立報 2008-07-20 

教育部日前公布了今年「大專院校學雜費調整案審議結果」,在申請調漲的64所大學中,只同意義守、輔大、東海、嶺東科大、醒吾技院、美和技院等8所私校調漲,下學年可調漲1.92%至1.43%。而甚至有18所校院因「評鑑未通過」等因素,被要求調降學雜費1%至1.43%。

今年被要求「調降的學校」多於「可調漲的學校」,表面上,教育部似乎展現了「嚴格把關」的姿態,甚至調降了許多學校的學費,對學生是件「喜事」。但我認為,教育部此種「評鑑好可漲學費、評鑑壞則降學費」的政策邏輯,實質上根本是一種複合了「新自由主義」與「新管理主義」的「新右派」邏輯,隱藏了「教育私有化」與「對大學層層控制」在其中,有必要在此提出批評與辨明。
新自由主義邏輯下隱藏的教育私有化

讓我們先將「評鑑是否客觀公正及其社會後果」的問題留在後頭處理。表面上看起來,教育部以「辦學好壞」來決定「學費調整」,相當地合理:一來透過這樣的誘因機制,能夠刺激學校為了「增加收入」,而更努力辦學;二來讓「辦學優良學校」的學生,多負擔一些學費成本,也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公平邏輯。基本上,我不否定這樣的政策具有提昇教育品質和維持某種公平的功效可能,但是,我們要問的是:這樣的政策邏輯,它的社會後果是什麼?以及,它沒有更好可取代的政策模式嗎?

很簡單的一個反問是:為什麼不是設立一個公平的公共補助基準,而在這之外,「辦學好的,能多拿到一些公共補助」、「辦學壞的,就少拿到一些公共補助」?此種透過「辦學好壞」來決定「補助調整」的方式,同樣能夠達到:第一、刺激學校努力辦學的誘因機制,第二、讓努力競爭進入「辦學優良學校」的學生,能取得較多補助的另一種公平邏輯。而且還能避免掉「學費調整」可能導致的「高學費後果」:阻礙弱勢就學、以及使教育內容功利化(學生為了回本只讀「賺錢的學問」)。舉例來說,我們國家設立不分公私校,每生能取得每年15萬的公共教育資源補助,而辦學好的學校每生多1到3萬,差的學校每生少1到3萬。可預期地,各個學校為了取得補助,還是會努力辦學(以通過評鑑)。為什麼評鑑與辦學好壞,一定要跟學費調整掛勾呢?

這樣的對比反思讓我們觀察到,「跟學費調整掛勾」的效果,除了前述的功效外,最重要的,其實是將造成了教育的「私有化」:教育的費用更加由私人負擔、掩飾了國家逐漸減少公共補助的事實。這種情況下,調漲學費將加重人民的教育負擔、減輕政府支出;但就是調降學費,政府也不用多出錢補貼。儘管由「辦學好壞」來決定「補助調整」的方式,一樣能促進效率和公平,但政府為了逃避自身的責任,選擇了將「辦學好壞」與「學費調整」掛勾,巧妙地移轉了大眾的注意力,不但讓「學費調漲合理化」(因為調漲代表有較好的教育品質),而且掩蓋了目前公共補助非但不平均、且持續縮減的不合理狀況。

更深入、抽象地來看,教育部此種「評鑑好壞決定學費調整」的邏輯,就是所謂將教育視為一種商品,而讓其透過各個廠商(學校)競爭,而提高品質的「教育商品化」與「教育市場化」邏輯。我認為,並非本質上不得將「教育視為商品」,或者不得「以市場競爭邏輯管制教育」,但問題是,此種邏輯掩蓋了一個事實:教育儘管可以用商品與市場邏輯來思考,但教育的成本一直以來還是有相當部份是由「公部門」所支出。在目前台灣公共教育補助不平等分配──獨厚高教中僅佔3成的公校、另外7成的私校則都靠學費辦學──的狀況下,「評鑑好壞決定學費調整」的邏輯只會讓「辦學優良的私立大學」學生負擔將更重,但學校資源再怎麼樣還是無法比得過拿獨占公共補助的公立大學,如同這次漲學費的義守、輔大、東海、嶺東科大等校,再怎麼漲還是無法與台大競爭一般。這怎麼會是好的學費政策?

新管理主義下國家對大學的層層控管

另一方面,從今年教育部調整學費的動作我們看到,教育部對大學更日益透過「評鑑綁學費調整」而握有「層層控管」能力,甚至有時未必是基於「辦學好壞」的評鑑來控管,而是單純基於「政策考量」、或觀察各校的「順服程度」來運作,逼得各大學更必須遵從於教育部設立的各種「遊戲規則」。

教育部日前的公開聲明講到:「8所調漲學雜費的學校如未達學校預定目標值,明年將會調降其學雜費。另18所調降學雜費的學校,未來如能確實改善,將可回復原來的學雜費收費基準,否則將逐年調降學雜費至改善為止。」,我們可以看到這種表露無遺「管理權力」的展現。「大學自治」早已是法律上虛幻的概念,國家機器透過評鑑、加上綁住學費調整,以設下天羅地網的緊箍咒,能讓學校非「就範」不可。特別是對於「靠學費辦學」的私校而言,將更陷在努力遵循政府邏輯,而不在獨立自主、甚至以批判社會為己任的辦學路途上;可預期地,「評鑑綁學費」下的私校將更加地拚論文數、拚發表、迎合長官的評鑑,但實質的辦學如何?學生的教育權益是否實現?知識份子的社會批判參與……肯定是另外一個問題。

為了避免這種「新管理主義」邏輯假評鑑競爭之名,行鎮壓異己之實,不但前述的「評鑑綁學費」模式不可採,就連「透過辦學好壞來決定補助調整」的方式,也要被一定地限縮。也就是說,各個學校與學生應當有基本的公共教育補助,在這樣的基礎上再進行競爭型的補助分配,並且引入教育活動的各種利害關係人──包括學生、教師、社區等──來參與評鑑的設計、執行、與回應,才可能讓評鑑真正反映辦學好壞,也才能將國家「新管理主義」的手拿開。而在這之前,教育部透過「評鑑好壞決定學費調整」的新右派邏輯,還是快停停吧!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

出處: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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