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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站原為承接教育部社區教育學習體系之計畫,而架設了此BLOG,該計畫於98年終止,以此就暫停更新,後續將轉作為雲林山線社區大學、雲林平原社區大學、社團法人雲林田野文化協會使用,將持續記錄在地文化與生態環境。

中國時報社論 2009-02-01 09:03:08 馮建三

中國時報1日社論:經濟不景氣,很多人擔心錢不夠用的問題,就連政府施政也都是以「救經濟」為首要目標;但是,難道救經濟就一定是救製造業?台灣奇蹟就一定只能建立在「科學園區」上嗎?「以製造業帶動經濟」的模式,需要投入鉅額資金、廣大土地、大量勞力方能成事,在台灣已面臨困境,什麼樣的產業才是下一波帶動成長的「經濟引擎」似乎也出現不同的思維:多樣性、小型性、分散性,以及最重要的,能同時結合在地特色與全球性市場的文化創意產業,已愈來愈受重視。 美國未來學家艾文.托弗勒將人類經濟活動的變遷分成三個階段,也就是他說的「三波革命」:第一波為「農業革命」,第二波是「工業革命」,第三波為「資訊革命」。從一九七○年代微處理器發明所帶動的資訊革命第三波以來,「知識經濟」成為個人以及社會發展的核心動力,台灣也藉代工走向全球資訊業供應鏈之王的地位;三十多年過去了,不但世界製造業的版圖已經挪移,支配全球影響力的典範也已移轉,美國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院長約瑟夫.奈伊在上個世紀八○年代就已提出「軟實力」的概念,他所強調的軟實力,指的是文化和價值觀,以一種深具吸引力的能量,讓人接近,並且受其影響。 

 其中,「文化創意產業」就是各國致力發展的重點軟實力。文化創意產業最早是由英國首相布萊爾在一九九七年籌設「創意產業籌備小組」時開始推動,從此,文化創意產業繼科技創新後,成為各國競相投入的新領域,在創造產值、帶動就業等方面的重要性日益提高,例如英國在二○○一年所選定的十三個創意產業中,產值即高達一一二五億英鎊,也帶來了一三二萬的就業人口。此後,香港、澳洲、丹麥政府陸續投入推動文化產業或創意產業的工作;新加坡政府則早在一九九八年就制訂了「創意新加坡計畫」;而近年來所謂的「韓流」更說明了南韓在流行影視文化上的傲人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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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連串針對行政院提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所引發的討論,除了顯示台灣的農村發展仍有一群用心關懷的人之外,也暴露了一個嚴重問題:對於台灣農村,我們嚴重的缺少想像力。

我個人對於這次的「農村再生條例」持反對立場,我也不禁要問,這些學、經歷,知識過人的官員、委員,怎麼總是搞不清楚他們在做什麼?連起碼對人性的理解、農村社區群眾的運作常理都搞不懂。我不相信他們不聰明,我只相信背後有我們看不到的其他動機。

這篇文章,我不試圖去伸張社會公義,而是寫給關心台灣農村未來的人。你們真的幫了忙嗎?還是只是喊一喊,讓自己良心過得去?

除了批判還有什麼?

看了這麼多人,引經據典,對草案條文層層剖析,不時的引用國外案例與法規,然而,看來看去,總是跳不出草案所佈下的框框。這是一份對農村沒有太多想像的提案,它要「富麗」農村的唯一方法就是炒地皮,美其名要美化農村,但卻是利用農村住民不熟悉,所謂藝術的文化入侵手段。它是治療台灣農村的一帖差勁的藥方,而我們卻花所有時間去解析這分錯誤的藥方,所得到最大的成效,無非是要行政院撤回這帖方子。

但是,撤回了這帖方子,你相信它下一個帖子就會是對的嗎?而我更要說的是「我們提的出更好的藥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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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培訓課程,加強雲林縣國中小學老師對西螺古蹟、歷史建築、傳統技藝與產業等文化資產的認識。研習後藉所學轉而教導各校學生對西螺文化資產認識與守護的觀念,進而提昇對鄉土文化的愛護珍惜,並培育地方文化人才。

辦理時間:2009年2月14日(六) 08:00-17:00

辦理地點:西螺鎮延平老街文化館(西螺鎮延平路92號)

招收對象:西螺鎮國中小學老師及縣內各文史工作者。
全程參與者獲頒結業證書,公教人員並得核發研習時數證明。

報名人數:50人為限,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文化處

承辦單位:雲林科技大學創新設計中心

協辦單位:螺陽文教基金會

報名電話:05-5861444 陳秘書、李秘書或自行傳真:05-5879583

課程表:

日期

時間

課程內容

講師

 

 

 

 

2月14日

(六)

08:00-08:30

報到

 

08:30-10:00

區域文化資產之概念推廣

顏名宏/亞洲大學副教授

10:20-12:00

有無形文化資產整合保存與推廣

林韋旭/台南市政府文化觀光處古蹟維護科科長

12:00-13:00

午餐 休息

 

13:10-14:50

藝術如何介入文化資產活化議題

游智惟/老房子俱樂部召集人

 

15:00-17:00

西螺文化資產介紹/西螺大橋、捷發茶莊、延平老街、丸莊觀光工廠

石敢當、振文書院

張億載、何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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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緣起
「社區劇場」的推動最主要的功能在於,為建設一個有創意與具融和力的社會提供積極的作用。同時,它也是重要的一項媒介,藉劇場方法的導入,社區民眾成為藝術的參與者、創作者,不但獲得個人成長及團體意識的凝聚,還可延伸至公共議題的討論。為使社區營造的夥伴們可以了解社區劇場的精神,對於社區藝文深耕工作之推動有所助益,由雲林縣政府文化處、雲林縣社區營造中心邀請「台灣應用劇場發展中心」協助辦理本課程。鼓勵社區工作相關人員,積極推動社區劇場工作,並從中學習、成長,主動參與社區工作,期待透過「社區劇場」的推動,在劇場學習的過程中,解放身體、學習自信表達、集體創作屬於社區、社群的故事。個人獲得解放,才有可能帶動社區的人一起參與,經由解放自己的身體、與人互動,進而關心社區。

二、培訓目的
(一)藉由「社區劇場」特有的參與性及學習性,讓學員在戲劇的過程中,從自我的啟發開始,增進公共議題的認識與討論,進而凝聚共識。
(二)激發創作出屬於在地經驗,和貼近集體記憶的劇場活動 
(三)希望將社區劇場概念帶入各社區,透過劇場活動開發性靈、關懷生態環境,進而強化人與人之間的互動,以注入一股有情的生活趣味。
(四)增進以社區劇場為「表」、戲劇治療為「裡」的、族群關懷為「本」的劇場發展概念。

三、研習時間:98年1月17日(六)
四、研習地點:虎尾布袋戲館2樓(雲林縣虎尾鎮林森路一段498號)05-631-3080
五、研習對象:
(一)九十七年度雲林縣政府文化處所徵選出的社區營造點。
(二)從事社區營造工作之社區發展協會、地方文史團體、社會組織團體等相關人員。
六、報名人數:45人
七、講師:賴淑雅(資深社區劇場講師,帶領過各縣市十數個社區進行社區劇場培訓活動,目前擔任行政院文建會社區劇場推廣計畫主持人、台灣應用劇場發展中心負責人)、陳淑慧(台灣應用劇場發展中心老師、一一擬爾劇團團長)八、上課注意事項:上課場地需脫鞋進入,並進行簡單的劇場遊戲,服裝以輕便的運動服為主,請勿穿著裙子或牛仔褲(適合各年齡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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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
社區營造工作每一年持續的推動,對每一個社區而言,找到自己社區的定位,了解社區居民共同的需求與期待,對社區領導者而言,都是相當微妙且重要的工作;今年度雲林縣有許多社區提出進階型的計畫,每個社區都有不同的發展工作,有從產業的開發設計去發展,有持續以社區藝文為發展的課題,也有結合社區生態環境與農業發展的結合,每一項議題都必須慎重的了解社區本身的需求與條件,進而找出社區發展的可能性,所以,本次座談會我們邀請了古坑鄉水碓社區、桂林社區、崙背鄉貓兒干文史協會、麥寮鄉楊厝社區等進階型社區,來分享每個社區今年度執行的經驗,以及未來發展的可能性,期待透過各社區工作推動的經驗分享,可以作為其他基礎社區發展的參考。

分享主題:顧佛祖還是要顧目肚!?進階社區持續發展的未來性
日期:
98.1.11(日)
時間:上午09:00-12:00
地點:雲林縣政府文化處四樓會議室(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310號)

對象:
雲林縣97年社區營造點計畫之社區夥伴

課程表:

時 間

內容

說  明

備  註

0830-0900

學員報到

 

0900-0910

座談會開場

請主持人進行開場說明

 

0910-0930

社區案例分享(1)

水碓社區發展協會 張美玲小姐

 

0930-0950

社區案例分享(2)

桂林社區發展協會 陳瑩聰校長

 

0950-1000

休息時間

 

1000-1020

社區案例分享(3)

楊厝社區發展協會 志工 吳麗玲小姐

 

1020-1040

社區案例分享(4)

貓兒干文史協會 總幹事楊永雄先生

 

1040-1050

休息時間

 

1050-1200

回應與座談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黃世輝副教授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李松根助理教授

西螺米食文化園區 負責人

國道3號古坑服務區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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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
社區營造的推動是一個整體發展的工作,從過往點的營造到線的串聯,如今則是全面向的發展,所以從社區組織的基礎紮根,到社區與社區之間的串聯發展,再連結到區域整合的面向,所要面對的問題,已經不再只是單一社區的發展,而是從鄉鎮公所的視野,來看待整體區域發展的趨勢,而縣政府所扮演的角色,也必然是如此,如何建立起更完整的橫向連結的行政運作機制,整合各部門的行政資源,從社區環境、衛生保健、社區治安、社會福利、教育文化、經濟發展、觀光旅遊等各面向推動鄉鎮的發展;本次座談會我們邀請新竹縣竹東鎮公所徐偉陵秘書、彰化縣芬園鄉公所陳永忠鄉長、高雄縣湖內鄉公所黃炎森鄉長共同進行經驗分享,希望透過這三個鄉鎮公所,在推動鄉鎮社區營造工作的地方經驗,充分的讓各位與會者可以瞭解到區域發展的廣度可以如何擴散,讓更多的人積極參與;在區域發展的深度,如何讓地方經驗持續紮根,落實永續發展的精神;本次分享的經驗皆為公部門的操作經驗,我們深信鄉鎮公所經驗的累積,與觀念的改變,都是與社區未來的持續發展,有相當密切的關係,期待雲林縣民共同的參與。

分享主題:區域發展新視野-鄉鎮市公所社造概念面面觀
日期:98.1.08(四)
時間:14:00-16:00
地點:雲林縣政府文化處四樓會議室(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310號)
對象:雲林縣各鄉鎮公所鄉鎮市長及社區業務承辦、雲林縣97年社區營造點計畫之社區夥伴

課程表:

時 間

內容

說  明

備  註

1330-1400

學員報到

 

1400-1410

座談會開場

請主持人進行開場說明

 

1410-1425

鄉鎮公所經驗分享(1)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陳永忠鄉長

 

1425-1440

鄉鎮公所經驗分享(2)

高雄縣湖內鄉公所-黃炎森鄉長

 

1440-1450

休息時間

 

1450-1505

鄉鎮公所經驗分享(3)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徐偉陵秘書

 

1505-1600

回應與座談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黃世輝副教授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何肇喜副教授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李松根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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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97年度社區教育學習體系輔導計畫,雲林縣政府與雲科大輔導團隊共同參與,12月18~19日教育部在台大推廣中心所舉辦的期末會議,這是辛苦了年即將結束本年度計畫的共同報告,有別於其他部門的開會形式,就是教育部社教司要求此次的主報告人非計劃的主持人,而是縣府教育處的主辦單位,且多數為教育處課長級長官進行該縣內之社教工作執行情況;對此,相當敬佩教育部對這計畫的重視,因為他們希望社教的工作不只是用計畫案的方式在操作,而是促使各縣市重視此部分,執行的輔導單位並非只是承包與下屬關係,而是合作夥伴的關係,共同為各鄉鎮的社區學習等工作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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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緣起:根據本會96年度由雲林縣政府補助辦理,與中正大學共同合作「雲林縣婦女生活狀況及福利需求調查」研究分析結果將雲林婦女面臨最多生活需求問題歸納如下以下,在「就業與工作」項目失業率為27%失業率明顯偏高,其中有一成面臨求職困難問題;在「家庭與生育概況」項目中顯示有20.1%的婦女面臨和子女溝通困難及教養問題,超過50%的人表示兼顧工作與家務感到疲累;在「社會福利使用情形」中顯示有80.7%從未使用過,實際需要項目中以傷病補助與醫療諮詢最高其次為才藝訓練與教育服務,顯示雲林縣婦女最關心的議題。
有鑑於此本次雲林婦女論壇的主題,以「雲林縣婦女生活狀況及福利需求調查」雲林縣婦女最關注的議題為主題開放民眾對話,透過彼此理性溝通和抒發促進婦女自我成長及婦女政策的制訂。

二、目的:

1、促進雲林婦女姐妹對話,加強對公共議題暨性別議題之溝通。
2、反映區域性婦女需求,促進地方政府之政策建議。
3、建構民間婦女團體區域性及整合性聯繫、交流網絡。

三、辦裡單位:雲林縣政府 /辦理單位:雲林縣婦女保護會

五、辦理時間:民國97年12月25日(週四)8:30至12:00

六、辦理地點:雲林縣婦女福利中心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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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1 中國時報 作者:邱星崴

馬政府開出一五○○億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在這條草案中,將農村定義為:「指非都市土地既有一定規模集居聚落及其鄰近因整體發展需要而納入之區域。」只要是非都市計畫內區域,都可是「農村」。那符合上述定義市郊或山林別墅(農舍)群算不算農村呢?

在條例中,可以提出計畫的單位有兩個:一個是農村社區,一個是主管機關(農村所屬縣市政府)。前者由下而上提出「農村再生計畫」,後者由上而下提出「整合型農地整備」,兩者其實只有名義差異,實質都是用來改變農村的土地使用。只要配合上該草案的土地變更條款「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超過五分之三,且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範圍內私有土地總面積三分之二之同意」就是災難之始,因為農村土地就可以強制變更。

為什麼說是災難呢?這個條款看來只知抄襲國外,卻忽略了台灣的社會條件:台灣農村仍然是傳統的「鄉民社會」。鄉民社會由頭人主導,透過派系運作分配利益,並且講究面子和人情。雖然社區營造在台灣如火如荼地推動十幾年,但還未能撼動鄉民社會的根基。事實上,在大多數的鄉村,要談公共論述的建立與參與幾乎不可能,這不是他們的行事風格。對他們來說,做了再說比較重要。但是,時至民主社會,龐大預算的投注以及共同體的徹底改造,只由少數頭人決定是不可行的。然而,台灣農村的派系問題嚴重,大多是五五波鬥了數十年以上。所以,只要地方頭人鞏固好一半的基本票,再威脅利誘一些邊緣票,達到五分之三是相當容易的。後果就是,農村再生條例淪為少數人的禁臠,他們可以從心所欲發包工程,將農地轉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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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08年12年19日台北訊,陳誼芩報導

高雄縣美濃鎮的農村生活;圖片來源:我們的島農村再生條例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未來將交付朝野協商後逕付二讀。立委林淑芬昨(19日)下午召集各界關心台灣農業的人士,緊急舉行記者會指出農業再生條例的荒謬之處,恐造成農民沒土地、無家可歸,還要繳錢負債的困境。

「農村再生沒農民,農村再生沒農地,農村再生沒產權。」政大地政系系主任徐世榮這三大隱憂,總結農村再生條例的爭議。他指出,此條例並非為農民設計,而是以都市人活絡房地產為目的,未來很多農地將轉做建築用地,政府以土地活化之名行圈地計畫之實,透過立法手段,進行區段徵收、重劃或協議價購,將導致小農無以為繼。

徐世榮進一步表示,區段徵收必須符合公共利益,但農村再生條例第22、23條僅說明:「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擬定前條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應以公開方式供民眾覽及提供意見......」他指出此將剝奪私人財產,受惠掌握地方派系的有力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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