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再條例,是危險或是機會?
「危機」一詞同時包含了「危險」與「機會」兩個意涵,目前在立法院通過一讀的「農村再生條例」,在社區營造界引發不同的反應,正是對於「危險」與「機會」的判斷不同。
在政治面,完全執政的國民黨是否願意傾聽人民聲音,用更周延的方式立法,尚不可知。但如果我們把台灣也視為一個大社區,一項可能嚴重影響這個大社區的法案,社造界自應藉此機會好好引發討論,思索法案對社造可能的影響,並發為議論介入立法,這才符合社造精神。很高興看到報載,馬英九總統也同意應該多辦公聽會,集思廣益。
農委會體察上意,很快地安排了六天十一場的「公聽說明會」。然而,在這個不知是「公聽會」或者「說明會」?也不知討論的焦點是「農村再生」或者「農村再生條例」?十一場活動辦下來,除了發出去數千個便當之外,不知有多少社區民眾因此知道什麼是「農村再生條例」?
但我知道,有許多急於向水保局爭取經費的社區,把提出反省聲音的人士都視為搗蛋份子,認定他們反對農村再生,擔心他們阻礙了立法的進度。
其實,我們一點都不反對農村社區營造,甚至早自十幾年前我們就在出力協助了,我們也不反對政府投注經費到農村,甚至我們認為應該更多。只是,目前所訂的條例內容,實在有太多問題。目前的亂象讓我想起一句話:「一旦將目標神聖化,往往手段都極其卑鄙!」
請您想想十個關於社造的問題
自認為自己從事社區營造很努力,又堅持這個條例要趕快通過的社區朋友們,您真的支持水保局上述的作法嗎?您認為這些作法符合社造精神嗎?接下來,我想拜託您更仔細地想想下列十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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